誘因
- 誘因
- 促使人多做好事、少做壞事的手段
- 多數誘因並非自然發生,而是由某些人(e.g. 經濟學者、政治人物或父母)所發明設計
- 這樣的誘因主要分為經濟、社會與道德,不過單一誘因通常三者兼備
托兒所常有家長遲到接小孩的問題。如果我們提出遲到十分鐘以上的人要罰三美元,結果會如何呢?
遲到的人竟然大幅增加了!
因為這是用經濟誘因(三美元)取代道德誘因(愧疚感),而低額的罰款似乎也在告訴家長這不是一件很嚴重的事
然而很有趣的是,之後取消了罰款制度,遲到的人數並未因此減少
因為他們遲到不用罰款,也不再覺得於心不安
如果捐血可以得到一些錢,是否會增加捐血的人數呢?
肯定會的
那是要增加到 50 元、500 元或甚至 5000 元呢?
然而也會讓有些事情變得不同,每項誘因都有黑暗的一面
如果 500cc 的血值 5000 元,可能會有人偷採別人的血,或用豬血混充
不論誘因如何,總會有不誠實的人想盡各種辦法來謀取利益
這樣的欺騙是一種本能的經濟行為:以更少的代價來獲得更多
資訊
- 在很多狀況下,與專家面對面接觸可能使資訊不對稱更為嚴重 —— 專家更可以利用資運優勢讓你覺得自己愚蠢無知
- 就算資訊不真正的存在,只要別人認定你擁有資訊,這樣的假定就能有很大的影響力
- 資訊犯罪的特點之一就是犯行曝光者很少。資訊犯罪會浮上檯面,必然是因為發生重大事件
- 專家透過資訊讓人們害怕就能產生很巨大的操控力
因果關係
美國殺人案比率偏高,部分要歸咎於槍枝取得太容易。研究結果的確也支持這樣的說法
不過槍枝並非唯一的原因
以瑞士為例,政府發給每名成年男子一把步槍作為民兵服役用,而且可以存放家中
瑞士擁有了相當高的武器持有率,卻被認為幾乎是最安全的地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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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習慣把因果關係連結到周遭可以實際接觸戶感受的事物上,而不是遙遠或不易理解的狀況
- 我們尤其相信短期的因果關係,你的朋友被蛇咬了一口,之後死了
- 我們會推論蛇咬是他的死因
- 這種推論大多數時候是正確的
- 然而談到因果關係,這種簡單直接的思考往往存有陷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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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算兩件事相關,也不一定有因果關係。只代表他們之間存在某種關係
- 假設這兩件事是 X, Y,可能X導致Y,也可能Y導致X,甚至是另一個因素Z同時影響X、Y - 回歸分析所能顯示的是相關性,但無法證明因果性